【題 名】:
防洪標準
       【副 題 名】: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
       【起草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主編
       【標 準 號】:
GB 50201-94
       【代替標準】:
       【頒布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
       【發布日期】:
       【實施日期】:
1995年1月1日
       【批準文號】:
建標[1994]369號
       【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防洪標準》的通知??
 建標[1994]369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1986]2630號文的要求,由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
 《防洪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防洪標準》GB 50201-94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水利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水利水電365JT規劃365JT設計總院負責。出版發行
 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全 文】:
1 總  則 ?
1.0.1 為適應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設的需要,維護人民生命
財產的防洪安全,根據我國的社會經濟條件,制訂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365JT城市、鄉村、工礦企業、365JT交通運輸設施、水利水電工程、動力設
施、通信設施、文物古跡和旅游設施等防護對象,防御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
和海岸、河口地區防御潮水的規劃、設計、365JT施工和運行管理工作。?
1.0.3 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應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現期表示;對特別重要的防護
對象,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需要,其防洪標準可采用設計一級或
設計、校核兩級。?
1.0.4 各類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應根據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慮經濟、政治、社會、
環境等因素,綜合論證確定。有條件時,應進行不同防洪標準所可能減免的洪災經濟損失與
所需的防洪費用的對比分析,合理確定。?
1.0.5 下述的防護對象,其防洪標準應按下列的規定確定:?
1.0.5.1 當防護區內有兩種以上的防護對象,又不能分別進行防護時,該防護區的防
洪標準, 應按防護區和主要防護對象兩者要求的防洪標準中較高者確定。?
1.0.5.2 對于影響公共防洪安全的防護對象,應按自身和公共防洪安全兩者要求的防
洪標準中較高者確定。?
1.0.5.3 兼有防洪作用的路基、圍墻等建筑物、構筑物,其防洪標準應按防護區和該
建筑物、構筑物的防洪標準中較高者確定。?
1.0.6 下列的防護對象,經論證,其防洪標準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1.0.6.1 遭受洪災或失事后損失巨大、影響十分嚴重的防護對象,可采用高于本標準規
定的防洪標準。?
1.0.6.2 遭受洪災或失事后損失及影響均較小或使用期限較短及臨時性的防護對象,
可采用低于本標準規定的防洪標準。?
采用高于或低于本標準規定的防洪標準時,不影響公共防洪安全的,應報行業主管部門
批準;影響公共防洪安全的,尚應同時報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1.0.7 各類防護對象現有的防洪標準低于本標準規定的,應積極采取措施,盡快達到。
確有困難, 經論證,并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或分期達到。?
1.0.8 按本標準規定的防洪標準進行防洪建設,若需要的工程量大,費用多,一時難
以實現時,經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分期實施,逐步達到。?
1.0.9 各類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確定后,相應的設計洪水或潮位、校核洪水或潮位,
應根據防洪對象所在地區實測和調查的暴雨、洪水、潮位等資料分析研究確定,并應符合下
列的要求:?
1.0.9.1 對實測的水文資料進行審查,并檢查資料的一致性和分析計算系列的代表性。
對調查資料應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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