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者要編出好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就要了解資格預審的程序和業主資格預審的方法,這樣才能對癥下藥,使資格預審文件有針對性。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辦法》規定:“按照建設項目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由交通主管部門主持邀請有關單位和專家組成資格預審評審委員會,負責資格預審領導工作。建設單位負責具體評審工作的組織實施。”
資格預審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準備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主要內容為:(1)資格預審通告(邀請書);(2)資格預審申請人須知;(3)資格預審申請表;(4)工程概況和合同段簡介。
(二)公開發布資格預審通告(邀請書)
資格預審通告的主要內容為:(1)建設單位的名稱和地址;(2)招標項目的數量和性質;(3)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時間、地點和費用;(4)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持點和截止日期;(5)資格預審的時間安排。
(三)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四)投標申請人編寫資格預審申請書,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五)對投標申請人時進行必要的調查,對資格預審申請書進行評審。
(六)編制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報上一級通主管部門審定。
(七)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發步出投標邀請。
投標人買到資格預審文件后要詳細閱讀和研究資格預審申請人須知和工程概況以及合同
段落簡介,投標人提交的申請書主要是資格預審申請表,包括以下內容:(1)投標申請人組織機構、財務狀況、人員、設備、業績等資料表;(2)擬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設備等資料表;(3)如有分包計劃,應有分包人的資信登記、人員、設備等資料表。在以后各章節中將分別敘述這些表格的實際編寫方法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