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實施細則
一、 一般要求:
1、 核對圖紙和補充調查
承包人在TRANBBS施工開始前應對TRANBBS設計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現場核對,必要時應進行補充調查,并將調查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批準。
2、 復測
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橋梁中心位置樁、三角網基點樁、水準基點樁及其它測量資料進行核對、復測,并將復測結果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3、 編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根據圖紙資料和有關合同條款,編制施方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
4、 圖紙審查
1)、開工前必須仔細閱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
2)、承包人必須按圖紙和有關說明施工,其偏差應在本細則規定的允許值范圍內。
3)、當圖紙內有關施工說明與本細則有矛盾時,應以圖紙為準。當圖紙和本細則均缺少有關的要求和規定時,由監理工程師、設計院、業主結合實際情況或規定。
5、 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在施工過程中實行自檢,工程完成后配合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
6、 安全TRANBBS技術措施
1)、施工前,全面檢查現場、設備及防護措施。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按《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83)規定,加設漏電保護;
3)、高處露天作業、纜索吊裝及大型構件,注意風力影響。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作業。
4)、單項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操作細則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低。
二、質量檢驗:
1、 線形
竣工后的橋梁應線形平順,外形美觀,彎度、坡度、超高要做到流暢順適。橋面、緣石、欄桿等的標高要符合圖紙要求。
2、 外觀要求:
1)、結構物所用水泥及外加劑應可能采用同一廠家產品;
2)、結構物外露的表面應平整,無蜂窩、麻面、露筋及空洞;
3)、橋面鋪裝防水砼表面不得有麻面、蜂窩、露筋及空洞;
4)、伸縮縫裝置應有效,無阻塞、滲漏、松脫和開裂現象。同時應保持順直、平整,車輛通過時無顛簸現象;
   5)、泄水管周圍不允許漏水,進水口應略低于橋面面層;
   6)、預制構件尺寸準確,拼裝時接頭平順。
3、 橋梁總體質量:應符合下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橋面中心線偏位(mm) 10 用經緯儀查3—8處
2 橋寬(mm) 車行道 ±10 用鋼尺量每孔3—5處
  人行道 ±10 
3 橋長(mm) +300,-100 用測距儀查
4 橋頭高程銜接(mm) 3 用水準儀查
4、 質情況變化的處理:
橋基礎施工過程中,若地質情況有變,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和業主,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方案,并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
5、 樁基的檢測方法和頻率依據東莞市TRANBBS交通局質檢站發文為準,對不合格樁的補強或補樁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 開放交通:根據砼的強度試驗確定開放時間且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批準。
7、 計量與支付:
工程款支付由承包人上報監理工程師,按工程量清單核查實際完成的項目進行計量支付。
一、 模板、支架
1、 模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
2、 鋼模面板變形不應大于1.5mm,鋼模鋼板、柱箍變形不應超過L/500,B/500(L為計算跨徑,B為柱寬);
3、 木模板重復使用不可超過5次;
4、 支架在予壓時的彈性復形應考慮在支架的剛度內,且必須放在有足夠承載力的地基上;
5、 模板內應無污物、砂漿及其它雜物,模板脫膜劑以砼不變色為前提;
6、 模板安裝后需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澆筑砼;
7、 現澆梁結構,在支架架設后,應按圖紙要求對支架進行預壓,加載不小于梁(板)自重;
8、 拆模時間:
非承重的側模在砼≥2.5Mpa時可拆除,承重模板在砼≥75%設計等級強度方可拆除。
模板、支架安裝的允許偏差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模板標高 基礎 ±15
 樁、梁 ±10
 墩臺 ±10
模板尺寸 上部構造 5,   0
 基礎 ±30
 墩臺 ±20
軸線偏位 基礎 ±15
 柱 ±8
 梁 ±10
 墩臺 ±10
裝配式 構件支承面標高 2,-5
 模板相鄰面板表面高差 2
 模板表面平整 5
預埋件中心線位置 3
預留孔洞中心線位置 10
預留孔洞截面內部尺寸 10,   0
二、 鋼筋
1、 帶肋鋼筋(Ⅱ級)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1)規定,光圓鋼筋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的規定
(GB1499—1998)鋼筋主要性能                  401表
牌號 HRB335 HRB400 HRB500
直徑(mm)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最小屈服強度(Mpa) 335 400 500
最小抗拉強度(Mpa) 490 570 630
延伸率(%) 16 14 12
180º冷彎彎曲直徑 3d 4d 4 5d 6d 7d
注:d為鋼筋公稱直徑
2、 鋼筋應具有易識別的標簽和合格證,根據不同的鋼種、等級、牌號、規格及生產廠家。分別送檢、驗收,分別堆放,立牌易于識別。
3、 如果一個試件試驗失效或不符合401表要求,另取兩個試件再試驗,如果仍有一個不符合要求,則該批鋼筋不得接收,或由監理審查用于非承重結構。
4、 鋼筋的貯存、加工、安裝
1)、鋼筋應貯存于地面以上0.5m平臺,墊木或其它支承上,不得受機械損傷及暴露于大氣而產生銹蝕和表面破損;
2)、安裝時應無灰塵,有害的銹蝕,松散銹皮,油漆、油脂、油或其他雜質;
3)、鋼筋不得有裂紋及剝離層;
4)、I級筋冷拉率不宜大于2%,II級、Ⅲ級筋不宜大于1%;
5)、所有鋼筋加工應在工地工場內進行;
6)、鋼筋彎曲要冷彎,埋置于砼內的鋼筋,不得就地彎曲;
7)、箍筋的抗震結構彎鉤不應小于10d(d為直徑);
8)、鋼筋應固定,交叉點應綁扎結實或焊固,保證鋼筋固定于正確位置的砼塊,其強度應與相鄰的砼強度一致,用料粒徑≤10 mm,用1.3mm直徑的退火軟鐵絲予埋于墊塊,墊塊間距≤1.2m,堅向偏差±5mm;
9)、構件鋼筋需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澆筑砼;
10)、焊接:雙面焊接5d,單面焊接10d,若與設計相矛盾,以設計為主。
鋼筋加工的檢查項目                                 402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1 受力鋼筋順長度向加工后的全長 ±10 按受力筋總數30%抽查
2 彎曲鋼筋各部尺寸 ±20 抽查30%
3 箍筋、螺紋筋各部尺寸 ±5 每構件查5-10個間距
     鋼筋安裝檢查項目                                   403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1 受力鋼筋間距 梁板 ±10 每構件用尺查2個斷面
  墩臺、柱 ±20 
  灌注樁 ±20 
  兩排以上排距 ±5 
2 箍筋、橫向水平筋、螺紋筋間距 0,   -20 尺查5—10個間距
3 鋼筋骨架尺寸 長 ±10 
  寬、高或直徑 ±5 
4 彎起鋼筋位置 ±20 每骨架查30%
5 保護層厚度 柱、梁 ±5 每構件模板查8處
  墩臺 ±10 
  板 ±3 
三、 鉆孔灌注樁
1、 施工方案,包括材料和設備需報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開工;
2、 承包人現場如實記錄每根樁的施工記錄;
3、 水泥、細集料、粗集料、水、外加劑以及砼的拌和、輸送、灌注和養護應符合第六款要求;
4、 水下砼應符合以下要求:
  1)、水泥標號不得低于425號,初凝時間不得早于2.5小時;
  2)、粗集料宜選用級配良好的碎石,且粒徑不得大于導管內徑的1/8,以及鋼筋最小凈距的1/4,同時不得大于40mm;
  3)、細集料宜采用級配良好的中砂;
  4)、砼含砂率宜為40%——50%。
5、 鋼筋應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要求。
6、 鉆孔:
  1)、護筒內徑比樁徑大200—400mm,護筒頂高程應高于地下水位或孔外水位1.0—2.0m,或高出地面0.3m;
  2)、護筒埋深粘土1.0—1.5m,在深水河床軟土、淤泥、砂處,護筒底埋深≥3.0m或深入到不透水層內1.0—1.5m;
  3)、護筒中心線與樁中心線重合,誤差為50mm,堅直傾斜≤1%。
7、 固孔:泥漿護壁、泥漿水頭要始終高于孔外水位1.0—1.5m,且滿足下表要求:
成孔方法 地層情況 相對對密度 粘度(s) 含砂率(%) 膠體率(%) 泥皮厚 靜動力
正循環 一般地層 1.02~1.05 16-22 ≤4 ≥96 ≤2 1.0~2.5
 易坍地層 1.02~1.45 19-28 ≤4 ≥96 ≤2 3.0~5.0
反循環 一般地層 1.02~1.06 16-20 ≤4 ≥95 ≤3 1.0~2.5
 易坍地層 1.06~1.10 18-28 ≤4 ≥95 ≤3 1.0~2.5
沖擊鉆 一般地層 1.10~1.20 18-24 —— ≥95 ≤3 1.0~2.5
 易坍地層 1.20~1.40 22-30 —— ≥95 ≤3 3.0~5.0
8、 樁的鉆孔應在中距5m內的樁灌注混凝土24小時才能開始,在土層變化時撈取渣樣,判明土層,以便與地質剖面圖相核對。
9、 清孔:孔內水位保持高于孔外水位1.5—2.0m,沉渣厚度小于50mm。
10、 鉆孔灌注樁檢查項目及允許許偏差: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和頻率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樁位(mm) 50 經緯儀查縱、橫方向
3 鉆孔傾斜度 1% 查灌注前記錄
4 沉渣厚度(mm) 50 
5 鋼筋骨架底面高程(mm) ±50 
11、 鋼筋骨架:
   1)、鋼筋骨架應有強勁的內撐架,防止運輸和就位時變形,在頂面采取有效措施固定,防止灌注砼時上升,支承系統應對準中線,防止骨架傾斜和移位;
   2)、鋼筋骨架外定位筋要按圖布置準確,以便保護層厚度得到保護;
   3)、聲測裝置按質檢站要求布置,與樁同長,管底封閉,中間聯接不得滲水且內部通順,灌注砼前將管內裝滿水,上端要封閉。
12、 灌注水下砼:
   1)、按清孔要求查驗樁孔;
   2)、查砼的均勻性、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鋼筋骨架安放后,應立即灌注砼,并連續進行,不得中斷;
   4)、導管徑≥250mm,導管應進行水密,承壓和接頭抗拉試驗;
   5)、在開始灌注時,導管底部與孔底應有250——400mm的空間,首批灌注量應滿足導管初次埋深≥1.0m和填充導管底部空間的需要;
   6)、整個灌注時間內,出料口至少埋深2m,且不得大于6m,應常測孔內砼面高程,及時調整導管與砼位置,并嚴密監理,導管應在無水進入狀態下連續填充;
   7)、溢出的泥漿應引入適當地點處理,以防止污染河道;
   8)、處于樁頂以下的剛性護洞,在砼灌注后應立即拔出;
   9)、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0.5m——1.0m;
   10)、灌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補救,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要做好記錄。
四、 混凝土工程
1、 集料應清潔、堅硬、勻質,不含泥塊,軟弱或片狀顆粒,無塵土、鹽、堿、有機物質等有害物質,必要時要清潔和過篩。
2、 不同來源的集料不得混放,不得交替用于同類工程或混合料中。
3、 水泥、集料、外加劑應分別進行含堿量試驗。
4、 細集料按601表、602表要求,壓碎值大于等于C30不大于35%,小于C30不大于50%
細集料配范圍表                  601表            
篩孔尺寸(mm) 級      配     區
 I區 II區 III區
 累計篩系(質量%)
10.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3——35 50——10 25——10
0.63 85——71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 100——90 100——90 100——90
 細集料雜質最大含量 602表
混凝土級別 ≥C30 <C30
含泥量 ≤3.0 ≤5.0
硫化物及硫酸鹽折算為SO3 <1.0 <1.0
有機物含量 顏色不比標準色深;如較深時,按JTJ058-94作水泥漿強度試驗復核
云母含量 <2.0 <2.0
輕物質含量 <1.0 <1.0
5、 粗集料應符合603表要求,C40以上混凝土應采用碎石,粗集料應予以沖洗。
6、 粗集料最大粒徑不超過結構物最小尺寸的1/4和鋼筋最小凈距的3/4,當2層或多層鋼筋時,不小于最小凈距的1/2,也不得>100mm。
  
粗集料技術要求表                        603表
指              標 混凝土強度等級
 C40 ≥C30 ≤C35 <C30
壓碎值,不大于(%) 12 —— 16 ——
針片顆粒含量,不大于(%) —— 15 —— 25
含泥量,不大于(%) —— 1.0 —— 2.0
小于2.5mm含量不大于(%) 5.0 5.0 5.0 5.0
7、 水
   1)、飲用水可不化驗;
   2)、其它水中不可有影響水泥凝結和硬化的有害物質,如油脂、堿等。污水PH小于4的超過2700mg/土的水不得使用;
   3)、水中氯化物含量≥600mg/L不得使用。
8、 水泥
   1)、水泥每批都須送檢進行試驗分析,在一個項目中宜采用同一個廠家水泥;
   2)、水泥到工地后盡快使用,受潮變質水泥及檢測不合格品禁止使用。
9、外加劑
   1)、須送檢試驗分析合格;
   2)、有廠商說明書、檢驗合格證書等有關資料,充分證明該外加劑在其它工程中已取得良好效果;
   3)、應無氯化物等有害物質;
   4)、外加劑為水溶液,溶液所用水應計入有效拌和水內。
10、所有工程的砼配合比均由有(CMA)資質單位試驗報告給出,施工單位可做平行試驗驗證理論配合比,每次拌和前均應測含水量,調整現場施工配合比。
11、所有材料運輸、貯存應不受污染,粗集料堆放應按厚度不超過1m水平層堆放,以免離析。若已離析,須重新拌和。
12、水泥應貯存足夠數量,做好防潮、防雨措施,通風良好,干燥的地點存放。
13、拌和時計量一定要準確。
14、砼運輸時間,在20——30ºC時,無攪拌運輸為30分鐘,有攪拌運輸為60分鐘;在10——19ºC時,無攪拌運輸為45分鐘,有攪拌運輸為75分鐘。
15、砼澆筑超過2m時設導管或溜槽,超過12m須設減速裝置,并配以振動器振實。
16、澆筑時,應設專人檢查支架,拱板、鋼筋和予埋件的穩固情況,當發現有松動、變形、移位時,應及時處理。
17、混凝土初凝后,模板不得振動、伸出的鋼筋不得承受外力。
18、夜間施工有足夠的照明措施,記好日期、部位、時間等施工記錄。
19、不能用振搗器運送砼,以免引起離析。
20、混凝土搗實后1.5——24小時之內,不得受到動。
21、待表面收漿后盡快對砼進行養生,灑水應保持7天,不得形成干濕循環狀態。在砼≤2.5MR之前,不得承受行人、模板及腳手架等荷載。
22、橋面鋪裝砼溫度不超過26ºC,若蒸發率大于每小時0.5Kg/m²時,不能進行鋪裝。
五、 結構檢查
承臺檢查項目                       7-1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尺寸(mm) ±30 用尺長、寬、高各2處
3 頂面高差(mm) ±30 水準儀量5-8處
4 軸線偏位(mm) 15 經緯儀縱、橫各2點
墩、臺身檢查項目                    7-2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20 尺量3個斷面
3 豎直級或斜度(mm) 0.3%H不大于20 經緯儀測2點
4 頂面高程(mm) ±10 水準儀測3點
5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縱、橫各2點
6 大面積平整度(mm) 5 2m直尺查
7 預埋件位置(mm) 10 尺量
注:H為墩、臺身高度
墩、臺帽或梁檢查項目                7-3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20 尺量3個斷面
3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查縱、橫各2點
4 支座處頂面高程(mm) ±10 水準儀每支座測1點
5 支座位置(mm) 5 用尺量
6 預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現澆梁檢查項目                   7-4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8,-5 查3個斷面
3 長度(mm) 0,-10 用尺量
4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查3處
5 平整度(mm) 8 2m直尺
6 支座板平面高差(mm) 2 查澆筑前記錄
欄桿安裝的檢查項目                    7-5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欄桿柱平面位置(mm) 4 5根柱拉線
2 欄桿扶手平面位置(mm) 3 30m拉線
3 欄桿柱頂面高程(mm) 4 水準儀查20%
4 欄桿柱縱、橫向堅直度(mm) 4 垂線查20%
5 相鄰欄桿扶手高差(mm) 5 尺量20%
人行道鋪設檢查項目        7-6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人行道邊緣平面偏差(mm) 5 30m拉線
2 縱向高程(mm) 10,0 水準儀(3點/100m)
3 接縫兩側高差(mm) 2 水準儀
4 橫坡(%)  每100m查3處
5 平整度(mm) 5 3m直尺(3處/100 m)
一、 一般要求:
1、 核對圖紙和補充調查
承包人在TRANBBS施工開始前應對TRANBBS設計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現場核對,必要時應進行補充調查,并將調查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批準。
2、 復測
承包人應在開工前對橋梁中心位置樁、三角網基點樁、水準基點樁及其它測量資料進行核對、復測,并將復測結果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3、 編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根據圖紙資料和有關合同條款,編制施方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
4、 圖紙審查
1)、開工前必須仔細閱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
2)、承包人必須按圖紙和有關說明施工,其偏差應在本細則規定的允許值范圍內。
3)、當圖紙內有關施工說明與本細則有矛盾時,應以圖紙為準。當圖紙和本細則均缺少有關的要求和規定時,由監理工程師、設計院、業主結合實際情況或規定。
5、 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在施工過程中實行自檢,工程完成后配合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
6、 安全TRANBBS技術措施
1)、施工前,全面檢查現場、設備及防護措施。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按《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83)規定,加設漏電保護;
3)、高處露天作業、纜索吊裝及大型構件,注意風力影響。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作業。
4)、單項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操作細則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低。
二、質量檢驗:
1、 線形
竣工后的橋梁應線形平順,外形美觀,彎度、坡度、超高要做到流暢順適。橋面、緣石、欄桿等的標高要符合圖紙要求。
2、 外觀要求:
1)、結構物所用水泥及外加劑應可能采用同一廠家產品;
2)、結構物外露的表面應平整,無蜂窩、麻面、露筋及空洞;
3)、橋面鋪裝防水砼表面不得有麻面、蜂窩、露筋及空洞;
4)、伸縮縫裝置應有效,無阻塞、滲漏、松脫和開裂現象。同時應保持順直、平整,車輛通過時無顛簸現象;
   5)、泄水管周圍不允許漏水,進水口應略低于橋面面層;
   6)、預制構件尺寸準確,拼裝時接頭平順。
3、 橋梁總體質量:應符合下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橋面中心線偏位(mm) 10 用經緯儀查3—8處
2 橋寬(mm) 車行道 ±10 用鋼尺量每孔3—5處
  人行道 ±10 
3 橋長(mm) +300,-100 用測距儀查
4 橋頭高程銜接(mm) 3 用水準儀查
4、 質情況變化的處理:
橋基礎施工過程中,若地質情況有變,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設計院和業主,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方案,并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
5、 樁基的檢測方法和頻率依據東莞市TRANBBS交通局質檢站發文為準,對不合格樁的補強或補樁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 開放交通:根據砼的強度試驗確定開放時間且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批準。
7、 計量與支付:
工程款支付由承包人上報監理工程師,按工程量清單核查實際完成的項目進行計量支付。
一、 模板、支架
1、 模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
2、 鋼模面板變形不應大于1.5mm,鋼模鋼板、柱箍變形不應超過L/500,B/500(L為計算跨徑,B為柱寬);
3、 木模板重復使用不可超過5次;
4、 支架在予壓時的彈性復形應考慮在支架的剛度內,且必須放在有足夠承載力的地基上;
5、 模板內應無污物、砂漿及其它雜物,模板脫膜劑以砼不變色為前提;
6、 模板安裝后需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澆筑砼;
7、 現澆梁結構,在支架架設后,應按圖紙要求對支架進行預壓,加載不小于梁(板)自重;
8、 拆模時間:
非承重的側模在砼≥2.5Mpa時可拆除,承重模板在砼≥75%設計等級強度方可拆除。
模板、支架安裝的允許偏差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模板標高 基礎 ±15
 樁、梁 ±10
 墩臺 ±10
模板尺寸 上部構造 5,   0
 基礎 ±30
 墩臺 ±20
軸線偏位 基礎 ±15
 柱 ±8
 梁 ±10
 墩臺 ±10
裝配式 構件支承面標高 2,-5
 模板相鄰面板表面高差 2
 模板表面平整 5
預埋件中心線位置 3
預留孔洞中心線位置 10
預留孔洞截面內部尺寸 10,   0
二、 鋼筋
1、 帶肋鋼筋(Ⅱ級)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1)規定,光圓鋼筋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的規定
(GB1499—1998)鋼筋主要性能                  401表
牌號 HRB335 HRB400 HRB500
直徑(mm)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最小屈服強度(Mpa) 335 400 500
最小抗拉強度(Mpa) 490 570 630
延伸率(%) 16 14 12
180º冷彎彎曲直徑 3d 4d 4 5d 6d 7d
注:d為鋼筋公稱直徑
2、 鋼筋應具有易識別的標簽和合格證,根據不同的鋼種、等級、牌號、規格及生產廠家。分別送檢、驗收,分別堆放,立牌易于識別。
3、 如果一個試件試驗失效或不符合401表要求,另取兩個試件再試驗,如果仍有一個不符合要求,則該批鋼筋不得接收,或由監理審查用于非承重結構。
4、 鋼筋的貯存、加工、安裝
1)、鋼筋應貯存于地面以上0.5m平臺,墊木或其它支承上,不得受機械損傷及暴露于大氣而產生銹蝕和表面破損;
2)、安裝時應無灰塵,有害的銹蝕,松散銹皮,油漆、油脂、油或其他雜質;
3)、鋼筋不得有裂紋及剝離層;
4)、I級筋冷拉率不宜大于2%,II級、Ⅲ級筋不宜大于1%;
5)、所有鋼筋加工應在工地工場內進行;
6)、鋼筋彎曲要冷彎,埋置于砼內的鋼筋,不得就地彎曲;
7)、箍筋的抗震結構彎鉤不應小于10d(d為直徑);
8)、鋼筋應固定,交叉點應綁扎結實或焊固,保證鋼筋固定于正確位置的砼塊,其強度應與相鄰的砼強度一致,用料粒徑≤10 mm,用1.3mm直徑的退火軟鐵絲予埋于墊塊,墊塊間距≤1.2m,堅向偏差±5mm;
9)、構件鋼筋需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澆筑砼;
10)、焊接:雙面焊接5d,單面焊接10d,若與設計相矛盾,以設計為主。
鋼筋加工的檢查項目                                 402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1 受力鋼筋順長度向加工后的全長 ±10 按受力筋總數30%抽查
2 彎曲鋼筋各部尺寸 ±20 抽查30%
3 箍筋、螺紋筋各部尺寸 ±5 每構件查5-10個間距
     鋼筋安裝檢查項目                                   403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1 受力鋼筋間距 梁板 ±10 每構件用尺查2個斷面
  墩臺、柱 ±20 
  灌注樁 ±20 
  兩排以上排距 ±5 
2 箍筋、橫向水平筋、螺紋筋間距 0,   -20 尺查5—10個間距
3 鋼筋骨架尺寸 長 ±10 
  寬、高或直徑 ±5 
4 彎起鋼筋位置 ±20 每骨架查30%
5 保護層厚度 柱、梁 ±5 每構件模板查8處
  墩臺 ±10 
  板 ±3 
三、 鉆孔灌注樁
1、 施工方案,包括材料和設備需報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方可開工;
2、 承包人現場如實記錄每根樁的施工記錄;
3、 水泥、細集料、粗集料、水、外加劑以及砼的拌和、輸送、灌注和養護應符合第六款要求;
4、 水下砼應符合以下要求:
  1)、水泥標號不得低于425號,初凝時間不得早于2.5小時;
  2)、粗集料宜選用級配良好的碎石,且粒徑不得大于導管內徑的1/8,以及鋼筋最小凈距的1/4,同時不得大于40mm;
  3)、細集料宜采用級配良好的中砂;
  4)、砼含砂率宜為40%——50%。
5、 鋼筋應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要求。
6、 鉆孔:
  1)、護筒內徑比樁徑大200—400mm,護筒頂高程應高于地下水位或孔外水位1.0—2.0m,或高出地面0.3m;
  2)、護筒埋深粘土1.0—1.5m,在深水河床軟土、淤泥、砂處,護筒底埋深≥3.0m或深入到不透水層內1.0—1.5m;
  3)、護筒中心線與樁中心線重合,誤差為50mm,堅直傾斜≤1%。
7、 固孔:泥漿護壁、泥漿水頭要始終高于孔外水位1.0—1.5m,且滿足下表要求:
成孔方法 地層情況 相對對密度 粘度(s) 含砂率(%) 膠體率(%) 泥皮厚 靜動力
正循環 一般地層 1.02~1.05 16-22 ≤4 ≥96 ≤2 1.0~2.5
 易坍地層 1.02~1.45 19-28 ≤4 ≥96 ≤2 3.0~5.0
反循環 一般地層 1.02~1.06 16-20 ≤4 ≥95 ≤3 1.0~2.5
 易坍地層 1.06~1.10 18-28 ≤4 ≥95 ≤3 1.0~2.5
沖擊鉆 一般地層 1.10~1.20 18-24 —— ≥95 ≤3 1.0~2.5
 易坍地層 1.20~1.40 22-30 —— ≥95 ≤3 3.0~5.0
8、 樁的鉆孔應在中距5m內的樁灌注混凝土24小時才能開始,在土層變化時撈取渣樣,判明土層,以便與地質剖面圖相核對。
9、 清孔:孔內水位保持高于孔外水位1.5—2.0m,沉渣厚度小于50mm。
10、 鉆孔灌注樁檢查項目及允許許偏差: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和頻率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樁位(mm) 50 經緯儀查縱、橫方向
3 鉆孔傾斜度 1% 查灌注前記錄
4 沉渣厚度(mm) 50 
5 鋼筋骨架底面高程(mm) ±50 
11、 鋼筋骨架:
   1)、鋼筋骨架應有強勁的內撐架,防止運輸和就位時變形,在頂面采取有效措施固定,防止灌注砼時上升,支承系統應對準中線,防止骨架傾斜和移位;
   2)、鋼筋骨架外定位筋要按圖布置準確,以便保護層厚度得到保護;
   3)、聲測裝置按質檢站要求布置,與樁同長,管底封閉,中間聯接不得滲水且內部通順,灌注砼前將管內裝滿水,上端要封閉。
12、 灌注水下砼:
   1)、按清孔要求查驗樁孔;
   2)、查砼的均勻性、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鋼筋骨架安放后,應立即灌注砼,并連續進行,不得中斷;
   4)、導管徑≥250mm,導管應進行水密,承壓和接頭抗拉試驗;
   5)、在開始灌注時,導管底部與孔底應有250——400mm的空間,首批灌注量應滿足導管初次埋深≥1.0m和填充導管底部空間的需要;
   6)、整個灌注時間內,出料口至少埋深2m,且不得大于6m,應常測孔內砼面高程,及時調整導管與砼位置,并嚴密監理,導管應在無水進入狀態下連續填充;
   7)、溢出的泥漿應引入適當地點處理,以防止污染河道;
   8)、處于樁頂以下的剛性護洞,在砼灌注后應立即拔出;
   9)、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0.5m——1.0m;
   10)、灌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補救,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要做好記錄。
四、 混凝土工程
1、 集料應清潔、堅硬、勻質,不含泥塊,軟弱或片狀顆粒,無塵土、鹽、堿、有機物質等有害物質,必要時要清潔和過篩。
2、 不同來源的集料不得混放,不得交替用于同類工程或混合料中。
3、 水泥、集料、外加劑應分別進行含堿量試驗。
4、 細集料按601表、602表要求,壓碎值大于等于C30不大于35%,小于C30不大于50%
細集料配范圍表                  601表            
篩孔尺寸(mm) 級      配     區
 I區 II區 III區
 累計篩系(質量%)
10.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3——35 50——10 25——10
0.63 85——71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 100——90 100——90 100——90
 細集料雜質最大含量 602表
混凝土級別 ≥C30 <C30
含泥量 ≤3.0 ≤5.0
硫化物及硫酸鹽折算為SO3 <1.0 <1.0
有機物含量 顏色不比標準色深;如較深時,按JTJ058-94作水泥漿強度試驗復核
云母含量 <2.0 <2.0
輕物質含量 <1.0 <1.0
5、 粗集料應符合603表要求,C40以上混凝土應采用碎石,粗集料應予以沖洗。
6、 粗集料最大粒徑不超過結構物最小尺寸的1/4和鋼筋最小凈距的3/4,當2層或多層鋼筋時,不小于最小凈距的1/2,也不得>100mm。
  
粗集料技術要求表                        603表
指              標 混凝土強度等級
 C40 ≥C30 ≤C35 <C30
壓碎值,不大于(%) 12 —— 16 ——
針片顆粒含量,不大于(%) —— 15 —— 25
含泥量,不大于(%) —— 1.0 —— 2.0
小于2.5mm含量不大于(%) 5.0 5.0 5.0 5.0
7、 水
   1)、飲用水可不化驗;
   2)、其它水中不可有影響水泥凝結和硬化的有害物質,如油脂、堿等。污水PH小于4的超過2700mg/土的水不得使用;
   3)、水中氯化物含量≥600mg/L不得使用。
8、 水泥
   1)、水泥每批都須送檢進行試驗分析,在一個項目中宜采用同一個廠家水泥;
   2)、水泥到工地后盡快使用,受潮變質水泥及檢測不合格品禁止使用。
9、外加劑
   1)、須送檢試驗分析合格;
   2)、有廠商說明書、檢驗合格證書等有關資料,充分證明該外加劑在其它工程中已取得良好效果;
   3)、應無氯化物等有害物質;
   4)、外加劑為水溶液,溶液所用水應計入有效拌和水內。
10、所有工程的砼配合比均由有(CMA)資質單位試驗報告給出,施工單位可做平行試驗驗證理論配合比,每次拌和前均應測含水量,調整現場施工配合比。
11、所有材料運輸、貯存應不受污染,粗集料堆放應按厚度不超過1m水平層堆放,以免離析。若已離析,須重新拌和。
12、水泥應貯存足夠數量,做好防潮、防雨措施,通風良好,干燥的地點存放。
13、拌和時計量一定要準確。
14、砼運輸時間,在20——30ºC時,無攪拌運輸為30分鐘,有攪拌運輸為60分鐘;在10——19ºC時,無攪拌運輸為45分鐘,有攪拌運輸為75分鐘。
15、砼澆筑超過2m時設導管或溜槽,超過12m須設減速裝置,并配以振動器振實。
16、澆筑時,應設專人檢查支架,拱板、鋼筋和予埋件的穩固情況,當發現有松動、變形、移位時,應及時處理。
17、混凝土初凝后,模板不得振動、伸出的鋼筋不得承受外力。
18、夜間施工有足夠的照明措施,記好日期、部位、時間等施工記錄。
19、不能用振搗器運送砼,以免引起離析。
20、混凝土搗實后1.5——24小時之內,不得受到動。
21、待表面收漿后盡快對砼進行養生,灑水應保持7天,不得形成干濕循環狀態。在砼≤2.5MR之前,不得承受行人、模板及腳手架等荷載。
22、橋面鋪裝砼溫度不超過26ºC,若蒸發率大于每小時0.5Kg/m²時,不能進行鋪裝。
五、 結構檢查
承臺檢查項目                       7-1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尺寸(mm) ±30 用尺長、寬、高各2處
3 頂面高差(mm) ±30 水準儀量5-8處
4 軸線偏位(mm) 15 經緯儀縱、橫各2點
墩、臺身檢查項目                    7-2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20 尺量3個斷面
3 豎直級或斜度(mm) 0.3%H不大于20 經緯儀測2點
4 頂面高程(mm) ±10 水準儀測3點
5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縱、橫各2點
6 大面積平整度(mm) 5 2m直尺查
7 預埋件位置(mm) 10 尺量
注:H為墩、臺身高度
墩、臺帽或梁檢查項目                7-3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20 尺量3個斷面
3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查縱、橫各2點
4 支座處頂面高程(mm) ±10 水準儀每支座測1點
5 支座位置(mm) 5 用尺量
6 預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現澆梁檢查項目                   7-4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混凝土強度(Mpa) 在合格標準內 按JTJ071-98附錄檢查
2 斷面尺寸(mm) +8,-5 查3個斷面
3 長度(mm) 0,-10 用尺量
4 軸線偏位(mm) 10 經緯儀查3處
5 平整度(mm) 8 2m直尺
6 支座板平面高差(mm) 2 查澆筑前記錄
欄桿安裝的檢查項目                    7-5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欄桿柱平面位置(mm) 4 5根柱拉線
2 欄桿扶手平面位置(mm) 3 30m拉線
3 欄桿柱頂面高程(mm) 4 水準儀查20%
4 欄桿柱縱、橫向堅直度(mm) 4 垂線查20%
5 相鄰欄桿扶手高差(mm) 5 尺量20%
人行道鋪設檢查項目        7-6表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
1 人行道邊緣平面偏差(mm) 5 30m拉線
2 縱向高程(mm) 10,0 水準儀(3點/100m)
3 接縫兩側高差(mm) 2 水準儀
4 橫坡(%)  每100m查3處
5 平整度(mm) 5 3m直尺(3處/1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