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探索
【摘要】: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 已于2003年2月17日經建沒部第119號告批準頒布,于2003年7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的實施,是我國工程造價計價方式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我國工程造價工作向逐步實現“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形成價格”目標邁出堅實的一步。鑒于目前規范附錄中僅對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有工程量清單及計算規則,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因其專業性、系統性很強,應根據其自身特點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
【關鍵詞】:國標 規范 城軌建沒 清單 計價模式
1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基本思路
(1)按目前國際通行作法構建整體框架,參照《計價規范》的要求,即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做到“四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統—。
(2)在項目劃分、項目編碼、計算規則、計量單位與現行定額相結合。因城軌建設工程專業性強,包含定額較為廣泛,囊括了在用定額的大多數。這樣的整體構建,既做到了與《計價規范》統一,又不脫離國內企業十分熟悉的定額計價模式,便于理解和操作。
(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采用國家標準12位編碼,即以12倒呵拉伯數字表示,參照《計價規范》要求,前9位為全國統—編碼,可由全國各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統一編碼制成《附錄表》,然后上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備案,可先按行業標準試行。后3位是清單項目名稱編碼,由清單編制人根據設置的清單項目編制。
(4)清單項目名稱的設置,應考慮三個因素,—是《附錄表》的項目名稱;二是《附錄表》的項目特征;三是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工程量清單編制時,以《附錄表》中的項目名稱為主體,考慮該項目的規格、型號、材質等特征要求,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使其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具體化,能夠反映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
對于因設備制造廠家技術差異影響較大的運營設備、土建安裝設備可單列至《附錄表》中《特殊設備用表》,表格式樣可統—,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新材料、新技術、新的施工工藝將層出不窮,因此按《計價規范》規定,在《附錄表》中的缺項,工程量清單編制時,編制人可作補充。補充項目應填寫工程量清單相應分部工程項目之后,并在“項目編碼”欄以“補’字示之。
(5)根據現行費用的取費情況,將費用劃分為競爭性費用和非競爭性費用兩大類。其中競爭性費用與企業管理的整體實力與管理水平有關,包括直接費、現場管理費、臨時設施費、企業管理費、財務費用等;非競爭性費用與國家或地方的政策有關,包括稅金、定額編制測定、工程安全監督費、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等,稅金稅率固定,可單列便于統、業主代收代繳。
(6)建立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相適應的評標辦法。
2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體系構成分析
(1)在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中工程價格的組成,以單位工程費用組成為例:分為五大部分,即“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措施項目清單計價合計”、“項目清單合計”、“規費”、“稅金”。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中的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和利潤,并考慮風險因素,不包含稅金。值得注意的是,清單項目是以一個“綜合實體”考慮的,一般包括多項工程內容,實踐證明,雖然規范規定:口此,但對于投標單位中標以后往往以某個工程內容未包含其中而要求提高單價的事情亦有發生,故建議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予以強調為好。
(2)參照《計價規范》構建清單計價表格。
主要有以下表格構成: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投標總價;工程項目總價表;單項工程費匯總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項目清單計價表(分為招標人部分和投標人兩部分);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費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計日工報價表;施工機械報價表;主要設備(特殊設備)報價表;工程量清單項目工料機分析表;主要材料需求數量表
以上17個表格中前12鞏是嚴格按《計價規范》格式執行,后5項可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根據《計價規范》要求出臺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軟件》可自動生成數據打印統一表格,為投標人和評標委員會分析報價是否合理,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評標方式
根據《招標投標法》以合理低價中標的原則,現發行的一些工程量清單計價軟件提供了經濟標評審輔助系統,能對所有投際人的報價進行價格分析、對比,工料機價格能與現行市場價格庫連接,使評標專家在分析投標報價時,及時對比市場行情,為確定合理低價中標提供參考,同時對低于成本價的報價進行分析,還可以提高評審速度和質量。
4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的編制
工程量清單應由具備招標文件編制資格的招標人或招標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機構負責編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依據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依照工程量清單計算規則和統一的項目劃分規定,將實施招標的工程建設頃目實物工程量和技術性措施以統一的計量單位列出清單,組成招標文件(工程招標實踐經驗表明,單純依靠設計單位的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與實際偏差往往較大,這也與設計單位的水平與設計質量、設計人員責任心有較大的關系)。工程量清單編制的主要內容與要求如下:
(1)工程量清單由封面簽署面、填表須知、總說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項目清單、零星工作項目表等幾部分組成,對于特殊項目可根據招標人要求增加填報內容;
(2)編制說明包括編制依據,分部分項目工程項目工作內容的補充要求,施工工藝特殊要求
要材料晶牌、質量、產地的要求,新材料及未確定檔次材料的價格設定,擬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
策性費用問題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3)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前提是工程設計必須達到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深度,按《計價規范》項目劃分、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等要求進行編制。
5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的中間計量及結算管理
工程量清單的中間管理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計量支付管理、變更設計管理三大部分。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編制是否合理、工程設計是否完善直接關系到計量支付程序的順利運行,同時也是判定合同效力和變更設計管理程序是否協調一致的關鍵。
(1)項目合同是項目施工階段管理的主線,項目計劃、項目控制的目標主要圍繞“投資、質量、工期”三個方面展開。為了與《計價規范》及與世界接軌,簽訂合同時應嚴格執行FIDIC合同條款,對風險和責任可進行事先約定。約定價格風險責任為:在合同實施期間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相應單項工程量誤差在:15%以內,對應單價保持不變,不以任何原因做調整。如果工程量的各項變化使中標合同價格的變化超過了15%,那么監理工程師對各項變化造成的對單價的影響必須取得業主的事先批準,招標人保留調整這些項目工程單價的權利。風險外責任約定為:業主提出的設計變更及業主事前確定的材料、設備暫控價格部分。如果變更與工程量清單中某一細目的內容一致,而且監理工程師認為是規定限額之上的工程量或其實施時間并沒有造成單價變化,那么,工程量清單中相應的單價將用于計算變更的價值。如果工程量的單價發生變化或變更的工作性質與實施時間無法與工程量清單中的某一細目相一致,則承包人對有關細目提出的價格將采用新的價格,新價格可由承包人提出,監理工程師審查,業主批準。如監理工程師認為所報價格不合格適,可退回承包人對所提出的新的價格進行修訂。如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不能就新價格達成一致時,可請造價部門審定;暫控材料、設備可按經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簽證的發票價格取差價,差價部分只計稅金。有了這些具體的合同條款做保證,才能夠使該工程清單報價落到實處,從而減少結算過程中的糾紛。
(2)中間計量支付是根據清單項目,承包人完成合格的分部分項工程,通過中間計量簽證表,與設計圖紙對應,要求承包人計算并復核后交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審查完畢后交業主代表與設計代表會同審核,最終由業主計量工程師確定審核工程數量計算結果。通過這樣層層核制,能較好地控制工程數量計算精確度,從而達到控制投資的目的。中間計量的工程數量因為包含有項目或數量的變更,并不一定全部是中間支付的依據,對清單外部分項目和數量應進入變更和末次結算程序進行處理。
(3)工程量清單報價單中,投標人報出的綜合單價一次包定不作調整。工程竣工結算時,實際發生的招標時所依據的施工圖紙以外的工程量變更和由于招標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計算誤差應予調整。
6 城軌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面臨的問題
與《計價規范》同步實施,城軌建設工程將比《計價規范》規定的工程面臨更多的問題,主要存在于:
6.1 招標人方面
對于工程量清單報價的理解深度不同,評標時合理低價與低于成本價的確定問題,往往因評標時間條件限制,缺乏科學依據單憑經驗來判定。多年來建筑工程粗預算、多簽證、在結算時下大功夫的現實影響,使得投標人存有經濟效益寄托在結算上的想象。未把問題考慮在工程建設前期,為工程量清單計價留下隱患;受急于開工心態的影響,在完成項目登記后,業主就要求在短時間內結束招投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而工程量清單報價在當前各方理解程度差異較大和實際操作水平不高的情況下,若在短時間完成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勢必影響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大大降低了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
6.2 投標人方面
在傳統計價方式的作用下,以預算價為基礎反算項目綜合單價,以應付工程量清單報價。由于多年來習慣于政府部門下發的定額本,使預算人員缺乏成本測算資料和經驗,不能真正體現企業成本價格和工程項目的實際造價。加之企業預算人員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其水平都難以滿足清單報價工作的需要。此外對招標文件理解深度不夠、將不該計人成本價格或應計人成本價格的成分沒有搞清、缺少一支編制企業定額的高層經濟管理人員隊伍以及計算機應用不到位等,都是影響工程量清單報價準確性的重要因素。
6。3 招標代理機構
由于目前我國各招標代理機構各地發展不均衡,許多招標代理機構缺乏從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專業人員,編制中存在對工程量清單報價總體概念模糊、認識深度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文件編制水平不高、工程量清單計算方法掌握的不好、工程量清單計算錯誤、代理質量沒有保證等問題c
6.4設計單位
工程量清單計價法要求設汁單位必須更新傳統的設計指導思想,不能再有“先出一套圖紙應付招標再在開工前后逐步出施工圖”的錯誤認識,這也與我國不太完善的約束設計質量方面規章制度有關,設計單位變更設計的隨意陛太強,往往讓招標人苦不堪言,無法開展工程量清單汁價工作。
6.5監理單位
工程量清單計價法采用FIDIC條款對監理工程師的責權利劃分較以往工程監理有了重新界定,更加細化監理工程師工作,這就要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備高素質的項目監理水平,專業監理工程具備豐富的工程現場監理經驗,真正做到“三控”“兩管”“一協調”。針對我國工程監理現狀,達到這一要求仍需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的相互配合與支持,同時要求監理的工作責任心必須要提升到新的高度。
目前全國各地的建筑工程陸續已按《計價規范》的強制條款,包括曾建的地鐵輕軌項目招標,都進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些初步嘗試,有許多問題還待進一步研究、探索和完善。
參考文獻
【1】楊魯豫等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覿范.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3
【2】楊魯豫等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宣貫輔導教林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