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開始,我國工程建設業推行了兩項重大的管理體制改革,一項是工程建設監理制,一項是施工項目管理制。經過10多年的實踐,這兩項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取得了巨大成功,使我國的工程建設事業逐步實現了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和國際模式化,極大地提高了投資效益。現在工程建設監理已經有了規范;施工項目管理規程從去年3月份開始,經過一年多的編制,先后4易其稿,基本具備了審核的條件,不久就可上報"送審稿"。我圍繞《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講有關重點問題。
一、為什么要編制《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規程》
(一)必要性在《規程》的"總則"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制定《規程》的目的是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適應市場運行機制的需要,加快與國際
慣例接軌步伐。"這就是說,制定本《規程》的理由有四個:
1·促進項目管理科學化施工項目管理是一門科學,這門科學產生于上個世紀60年代,是由理論上的突破,新技術方法的開發和運用、生產實踐的需要而催生的。40多年來,它以磅礴的氣勢發展著,至今己經成為世界各項一次性事業的共同科學管理模式。也就是說,各項一次性事業的科學管理模式就是項目管理。之所以說它是科學的,因為它符合管理的規律,有科學的理論、科學的方法和科學的手段。
2·促進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規范化"的定義是,"在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
等社會實踐中,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通過制定、發布和實施標準(規范、規程、制度等)達到統一,以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這就是說,規范化的范圍是"經濟、技術、科學、管理等社會實踐",其中當然包括了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的對象是"重復性的事物和概念",施工項目管理作為一類管理實踐,必然是重復性的(PDCA循環)。規范化的本質是"統一",這個"統一"是科學、合理、有效的,而不是簡單命令或盲目規定,不是"一刀切"。規范化的目的是"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這也是規范化的基本出發點,是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的根本目的。規范化的內容是"標準、規范、規程等的制定、發布和實施",這正是我們目前在做的。
3·促進施工項目管理法制化
自1988年我國試點推行施工項目管理以來的10多年中,一系列與施工項目管理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后兩者中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已經發布,它們當然是在施工項目管埋中必須遵守的。然而由于沒有統一的規程,在理解法規條文和用它來指導工作方面出現了巨大差異,產生了許多與施工項目管理初衷相違背的不良后果,甚至影響項目管理科學的應用聲譽和事業發展。我們通過制定規程,正確理解和應用法律法規條文,既體現了守法,又可綜合應用法律法規推進施工項目管理事業,這是一項重大的基礎性工作,必須做好。
4·適應市場運行機制、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步伐的需要項目管理是在市場經濟國家產生和應用起來的,是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的過程中引進、試點和推廣的。施工項目管理的起點和終點都和市場相連;在它的全過程中必須始終與市場溝通。市場運行的三大機制(競爭機制、價格機制、供求機制)需要它,它也需要在市場機制下運行。我們現在制定《規程》,就是要規范施工項目管理與市場機制的接軌,協調運作和共同發展。
(二)可行性
上面的四點總起來說,就是需要《規程》,那么制定《規程》的可能性又有哪些呢?也有四點:
1.我國已經進行了10多年的施工項目管理實踐,有了豐富的經驗和教訓,對施工工項目管理的本質有了非常探刻的認識,己經摸清了它的規律,現在我國已經有了
成熟的施工項目管理理論,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科學的施工項目管理方法。有大量、成功的施工項目管理典型案例,有62萬經過培訓合格的項目經理隊伍,32萬人己經取證,在崗的項目經理有40萬人。其中己被評為優秀項目經理的就有666人,還有一大批研究隊伍。
2·我國已經大量引進了國外先進的項目管理理論、方法和先進實踐經驗,對國外的習慣做法進行了研究和提煉,為我國與國際慣例接軌提供了可能。
3·大量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己經出臺,為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創造了法制條件,有法可依,依法規范,靠法統一;建設部及有關部委、大集團公司的領導非常支持,為規范化創造了行政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委員會在建設部立項制定規范,已經有了初步成果,為規范化創造了組織條件。
4·進行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有了輿論條件。施工項目管理愈發展愈深化,暴露的矛盾越多,越需要有個標準指路,制定規程是眾望所歸,大勢所趨,受到了學術界、企業界和項目經理的高度重視,聞之者無不舉手贊成,都愿為施工項目管理規范化出把力。
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規程》送審稿討論稿簡介
(一)規模
1·《規程》共18章72節409條;具體分布見下表
(二)指導思想
1.集中從國外學來的理論和做法,消化后吸收。
2.吸收我國企業界長期施工項目管理創造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充分肯定改革中的成就。
3.運用廣大學者和理論工作者項目管理委員會研究出的施工項目管理理論。
4.突出重點:術語、四控制、四管理和組織協調。
5.執行各種法律、法規和有關的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建標[1996]626號")。
6.充分依靠政府主管部門、專家、學者,反復討論和修改。
7.具有超前意識,便之對施工項目管理具有引導、促進發展的作用,保持應有的時效性(5年以上)。
三、《規程》的"總則"
1·制定本規程的目的是"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科學化、法制化,適應市場運行機制的需要,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步伐"。
2·本規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項目管理,這就是說,適用于各行業,適用于國內外的管理者;
3·本規程的作用是:
(1)規范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行為。
(2)明確和劃分各管理層次與人員的職責和相關工作關系。
(3)作為考核與評價項目經理和項目經理部的基本依據和條件。
4·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應遵循本規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
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5·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的含義。
四、術語解釋
(一)項目
這個術語根據1S010006編寫的。"為了實現規定目標,按限定時間、限定資源和
限定質量標準等約束條件完成的,由一系列相互協調和受控的活動組成的一次性過程。"
這個概念強調以下幾點:
1·項目是由若干受控活動組成的過程。
2·這個過程是一次性的,不重復,不可逆。
3·該過程的完成受限定的時間、資源和質量標準三個條件的約束。
4·過程的結果(產出)是規定的目標----工程。
(二)施工項目
"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過程和最終成果"。
這個概念說施工項目是施工管理過程和最終成果,也就是說,不要把施工項目說成只是工程而重在"過程",至于它與建設項目的關系只能說是相關,不能說是"從屬",
因為管理主體不同。
(三)施工項目管理
"承包人為履行施工合同,根據經營方針,在實施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
算制的前提下,應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施工項目進行的策劃、組織、指揮、控制、協
調的系統管理活動"。
1·管理主體是承包人。
2·管埋的依據是施工合同、承包人的經營方針。
3·管理活動的主要前提是"兩制"。
4·管理活動過程有策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
5·強調這是一個系統管理活動。
(四)施工項目經理
在本規程中簡稱"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工程項目上負責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一
次性委托代理人,是項目管理的第一管理責任人。
1·項目經理是承包人在項目上的委托代理人。
2·這個代理人是一次性的,即先有項目,后有項目經理,項目完成,該項目上
的代理人卸任。
3·是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項目經理的任務是管理和合同履行。
注意,項目經理不能成為獨立的法人代表;項目經理只是在項目上才是委托代理
人,而且只在項目管理上是第一責任人。
(五)施工項目管理規劃。
這是我國在項目管理工作中的創新,它不等于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亦不能代
替實施中應處理好三者的關系,在目前管理體制下不給企業造成負擔。
(六)矩陣式組織和直線式組織
這是本《規程》提倡的兩種組織形式,特點和適用范圍各不相同:前者適用于大
中型項目管埋;后者適用于小型項目管理。
五、施工項目管理的內容和程序
(一)內容施工項目管理有七項基本內容。
1·編制兩種施工項目管理規劃。目前投標書所需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師要確認
的施工組織設計可從規劃中剪取,小項目亦可用施工組織設計代替施工項目管理規劃。
2·四個目標控制:進度、質量、成本和安全。比通常的說法多了安全,因為施
工項目涉及大量人的安全和物的安全。另外,進度控制不等于工期控制,前者的范圍要大得多,且包含了后者。成本不等于投資,投資從買者的角度講,成本從經營者的
角度講,在數量上,成本是投資的組成部分。
3·施工項目現場的人力資源、施工材料、機械設備、施工技術、資金、環境六
大生產要素管理。在施工項目管理推行初期,人們說到項目管理的時候是不包括生產要
素管理的。本規程認為,生產要素管理有其獨特的規律,它是實現目標的保證,如忽略了生產要素管理,目標將無法滿意實現。
4·施工合同及其他與施工項目管理有關的合同管理。
5·與施工項目管理有關的各類信息管理。
6·施工現場管理。
7·施工項目管理組織內部及外部的溝通和公共關系的協調。
以上五條歸結起來就是四控制、四管理、一協調。
(二)項目管理總體性程序:包括10個依次進行的活動過程。
1·投標。這是施工項目管理的第一步。
2·合同評審。主要是對招標文件的合同條件及協議條款進行評審,它服務于合同簽訂。
3·簽訂施工合同。
4·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經理部。
5·簽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項目管理責任目標。
6·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管理準備。
7·施工期間的全過程管理活動。
8·施工項目管理終期總結、績效審計與評價。
9·項目經理部解體后的善后工作。
10·工程保修期內的回訪保修管理。這是項目管理最后一個過程。
需說明幾點:
1·該程序貫穿于承包人生產經營管理層和施工項目經理部兩個層面,在項目經
理委派之前及項目經理部解體后,經營管理層是管理的主體;在中間過程,項目經理部是管理主體。
2·項目經理要參與投標、合同評審和簽約階段,以掌握工程特點、投標競爭情況、合同條件、企業經營意圖和管理責任。
3·項目經理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進行統籌管理。《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不是合同,不是承包責任書,不是目標之外的責任書,更不同于責任制(度)。它是"承包人根據施工合同和經營方針與項目經理協商,并就項目責任目標和項目經理責權利達成協議的文件"。
六、項目管理規
(一)項目管理規劃大綱
"由投標人在投標前編制的,旨在作為投標依據和滿足招標文件與簽訂合同要求的綱領性管理規劃文件。"
1·"項目管理規劃大綱"是一份管理規劃文件。
2·它在投標前編制,涉及投標至保修全過程。
3·編制主體是投標人。
4·作用是滿足編寫投標書、簽訂合同以及滿足投標文件要求。
5·它的內容是在施工組織總設計基礎上的擴展性文件。
(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在開工之前由項目經理主持編制的旨在指導施工項目管理實施全過程的實施性管理規劃文件。
1·它是一份規劃管理文件。
2·它涉及開工至交工驗收的全過程。
3·它不能用施工組織設計與質量計劃代替,然后如果發包人及工程師只對施工組織設計有要求時,可以從中剪切。
4·它的內容是在施工組織設計基礎上根據項目管理的需要擴展而成的。
七、項目經理
(一)總要求
1·項目經理必須經過培訓、考核、注冊,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合
格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即取得"兩證"。
2·項目經理只承擔一個施工項目的管理任務,且應符合其資質等級管理范圍。
3·項目經理必須與承包人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二)什么是項目經理責任制?
1·定義:承包人實行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的施工項目全過程管理目標責任制
度。
(1)用制度規定的"責任",而不是"負責"。
(2)是項目全過程的管理目標責任,而不是某個階段或某個環節。該責任以目標形式表達。
(3)管理的責任主體是項目經理。
(4)項目經理受承包人領導。
2·堅持經理負責、全員管理、標價分離、項目核算、嚴格考核的原則。這是從承包人的立場上說的。
3·明確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項目層次與企業層次之間、項目層次與作業層次之間的關系。
(1)承包人與項目經理之間的關系:委托與被委托關系,或授權與被授權的關系。不存在集權與分權的關系。
(2)企業層次與項目層次的關系:服務與被服從,監督與執行。
(3)項目層次與作業層次的關系:平等的合同關系。
4·項目經理的職責:
(1)項目經理對項目全面負責,承擔成本、進度、質量、安全和現場管理的直接責任和管理風險。為此項目經理要與企業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該責任書的內容包括:
1)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及現場文明施工等指標。
2)項目經理的責權利。
3)企業層次的職責、服務保證措施以及責任雙方約定的條款。
4)項目經理應承擔的風險范圍和方式。
5)項目經理與法定代表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6)其他雙方商定的應明確事項。
(2)項目經理的職責是: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制度。
2)參與簽訂施工合同。
3)簽訂和履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進行目標控制,確保目標實現。
4)主持組建項目經理部并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5)組織項目經理部編制項目實施計劃和萬案。
6)選擇分包人和供應商,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7)對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科學管理,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材料。
8)做好協調工作。
9)嚴格財經制度,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核算,正確處理與國家、企業、分
包單位、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
10)強化現場文明施工,及時發現和處理例外性事件。
11)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結算、驗收和分析總結,簽發《工程質量保修書》,接受審計。
12)做好項目經理部的解體和善后工作。
以上項目經理的職責中,執行了建設部"建建[1995]1號"文的規定,進一步具體
化了,故是實施性的,是《規程》可操作性特點的體現。
5·項目經理的權限:
(1)決定項目經理部的組織結構形式,選擇、聘任有關管理人員,明確其職責,
根據其任職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評價、獎懲和期滿辭退。
(2)對資金投入和使用做出計劃和決策,對項目經理部的計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數額做出決策。
(3)根據控制目標要求進行工作部署、檢查與調整。
(4)批準施工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
(5)對項目使用的大宗物資向企業提出計劃,對特殊和零散物資設備采購和租賃做出決策。
(6)有權拒絕影響項目管理決策和實施《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以外的指令。
以上6條中,對人權、組織權、資金使用權、計劃權、技術權、物資權均做出了明確規定。
6·項目經理的利益:
(1)工資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度)。
(2)除物質獎外,還可表彰、記功、授予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3)未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造成虧損的,按責任書約定給予經濟和行
政處罰。
(三)項目經理的素質與培養
1·項目經理應具備4項素質,4種知識。
2·項目經理要接受繼續教育,更新與補充知識。
3·項目經理應接受復查。
4·杜絕項目經理取證中的不正之風,反對技術定位論,批判經驗主義和文憑論。
八、項目經理部
(一)設立
1·大中型項目承包人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經理部。小型施工項目可委托兼
管。
2·設立項目經理部的依據是《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但需職能部門支持和指導。
3·步驟:確定組織形式--確定目標并分解--定層次、跨度、崗位--定人員、編
制、職責、權利--制定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4·大型工程設矩陣式,小型項目設直線式。
(二)運行
1·企業應形成清晰的層次,為項目管理創造有活力的內部環境:決策層,是企
業的經營決策中心;經營管理層,是企業的盈利策劃中心;項目管理層,是企業的成本
控制中心。
2·項目經理部實行崗位責任制,使責任目標落實到管理人員并加強檢查與考核,
形成內部激勵約束機制。
3·項目經理部對作業層與分包人進行合同管理。
4·項目經理部應解體:
(1)"解體"不等于"解散"。
(2)解體應具備的條件:
1)工程已交工驗收,已經完成竣工結算。
2)與各分包單位已結算完畢。
3)已簽工程質量保修書。
4)己經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經承包人審計合格。
5)各項善后工作已與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并辦理了有關手續。
6)現場清理己經完成。
九、進度控制
(一)進度控制目標
1·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日期是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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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終目標要進行分解……按單項工程分解,按專業分解,按階段分解,按年、
季、月計劃期分解。
3·建立進度目標控制體系。
(二)進度控制程序
合同的交付使周日期--目標分解--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資源計劃--提出開
工申請報告--編制年、季、月度計劃--執行作業性計劃--檢查與調整--分析與總結。在
這個過程中注意兩點:第一,進度目標分解與進度計劃編制均應經工程師認可或批準;
第二,它是一個完整的循環,必須有分析、分析總結。
(三)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1·企業編施工總進度計劃。
2·項目經理部編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3·提倡使用網絡計劃。使用網絡計劃時應貫徹GB/T121一99《1程網絡計劃技
術規程》和GB/T13400·1--3--92《網絡計劃》國家標準。編制網絡計劃必須遵守規定
程序:
1)準備階段---確定網絡計劃目標、調查研究、編制施工方案。
2)繪制網絡圖階段---工作分解、邏輯關系分析、繪圖。
3)時間參數計算與確定關鍵線路---計算持續時間、計算其他時間參數、確
定關鍵線路。
4)編制可行網絡計劃---檢查與調整、編可行網絡計劃。
5)優化并確定正式網絡計劃---優化、編正式網絡計劃。
(四)進度計劃實施、檢查與調整
1·這三項工作是融匯在一起的。
2·實施進度計劃的手段是:
(1)編制年、季、月、旬(周)計劃。
(2)利用施工任務書。
(3)總包人協助分包人控制進度。
(4)以資源供應計劃的實現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
3·進度計劃檢查的內容包括:
(1)工程量與工作量。
(2)勞動力與機械使用情況。
(3)進度偏差及管理。
(4)影響進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5)氣候狀況。
4·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的內容包括:
(1)增減工作內容。
(2)工程量增減。
(3)起止時間改變。
(4)持續肘間延長或壓縮。
(5)邏輯關系變化。
5.進度計劃月檢查后向承包人及工程師提供"月度施工進度報告"。
6.進度控制完成應寫出總結,其內容包括:
(l)合同工期目標及計劃工期目標完成情況。
(2)施工進度控制經驗。
(3)施工進度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4)施工進度計劃方法的應用。
(5)施工進度控制的改進意見。
(6)資源供應調整。
十、質量控制
(一)總規定
1·項目質量控制按企業質量體系的要求運行,貫徹企業的質量方針,兌現施工合同的質量承諾。
2·必須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ISO2000版。
3·項目經理部建立項目質量責任制和監督考核評價體系,并以項目經理作為質
量控制的第一責任人。
4·堅持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二)質量控制程序
(三)質量計劃的作用
1·本《規程》用5條15款對施工項目質量計劃作出了規范。其涉及的范圍主要
是工程質量。
2·質量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1)編制依據。
(2)項目概況。
(3)質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