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通過對工程建設各參與方存在問題的分析和建設方現場管理任務的實施,對基建現場管理工作進行了探討,為國內基建工作的進一步完善提供參考。
【關鍵詞】基建管理;建設參與方;存在問題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723(2005)03-
【收稿日期】2005-01-12
【作者簡介】
一、概述:
國內資料顯示,目前在基建管理方面很少有人談及并使之成為一個可操作的管理系統。而實際上基建管理的作用非常重要,它直接涉及到工程的投資利用和工程管理質量,甚至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工程本身質量的控制。因此,基建管理的工作應該予以充分重視并規范化,使之實實在在發揮把握全局、確保高效實現建設目標的作用。
二、對基建管理工作任務的認識
首先,建設方基建管理的工作應當具備全局統籌管理的戰略思想,在政府審批及設計、合同、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條件制約下,充分發揮建設單位決策、檢查的作用,全面控制工程的安全、進度、質量、投資等要素,力爭優質高效達到預定建設目標。
建設方的總體任務:是在建設項目工程中與施工單位同站在施工活動第一線,為施工單位提供資金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施工環境,為施工的順利進行做好建設方的全面管理工作。其具體管理任務按照現行的通用劃分方法可以分為7類(安全管理,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和協調)3階段(決策階段、實施階段、保修階段)。其中每個階段每個任務的執行都因其工程涉及影響因素不同而有其特殊性。
建設方現場管理組任務執行的先決條件:建設方決策規劃層已經完成設計前期決策、準備及設計階段的任務,確定了建筑使用功能分區及使用功能要求,確定了規劃、質量及工期等管理目標,完成了招投標,簽署了合同文件等等現場施工管理必要條件。上述條件由建設單位、使用單位、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完成。
建設方現場管理任務的執行: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前提下介入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任務籠統來說即是根據具體的工作任務安排按照合同文件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完成基建項目的安全管理、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工作。針對上述提到的施工和監理方出現的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問題,建設方現場管理一個更大的任務應該落實在對監理方和施工方的全面工作的監管控制上,以此保障作為被服務方的利益。具體應該在管理過程中詳細考慮整個建設項目管理體系應通過何種手段何種方式進行來有效控制。
三、參與者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分析
為了詳細分析建設方管理的影響因素和存在的各種管理問題,我們有必要從探討實際施工的得失錯漏來分析各單位存在的問題。
(一)施工單位容易存在的問題:
施工單位作為建設施工活動的主體,對工程質量的保證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分析問題首先應從施工單位入手。
1.一般而言,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為了中標,施工單位承諾往往采取高資源配置低報價投標的方式,一旦中標,為了保證盈利,通常很難按照投標承諾如實配置人員、設備,造成工程質量目標值及施工成本定得過低情況,給工程的工期保證、質量控制帶來了一定隱患,也加大了現場管理難度。尤其在某些單位要求工期短,造價低的前提下這種問題尤為突出。
2.難以完整建立規范的施工管理體系并使之有效運行。由于施工單位無法建立有效的安全、質量、進度控制等管理要素的內部監控組織,造成了整個施工活動缺乏主動控制,質保、安全體系不能正常有序運行,難以全面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和全面控制。
3.不能正確看待資料在工程中指導作用和完工后的可追溯作用。例如各項檢查記錄、檢測資料、驗收資料的完善均存在不及時、偏離實際、缺乏追溯性等問題,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審批不及時則使得工程施工無據可依。而程序文件技術資料等正是控制工程質量的重要內容。忽略此部分內容必然深刻的影響到工程的總體管理質量。
4.經驗主義盛行,科學的管理方法難以在工程管理中實現。例如在質量控制中管理人員不能運用質量統計分析方法、不能使用網絡進度計劃進行施工進度的控制以及完全憑借個人管理經驗處理其他工程問題等。
5.施工方、監理方對材料進場監控不嚴,往往造成監控滯后導致施工的反復性事件增多;
6.操作工人缺乏必要的上崗培訓,給工程質量的保證帶來諸多不確定因素,加大了工程質量的管理難度,甚至增加隱蔽工程質量事故的可能性。
7.試塊、砂漿、鋼筋等工程材料的見證取樣工作不夠重視,存在應當取樣的部分漏取,代之以其他部位取樣的現象,甚至存在應取樣部位不取,日后通過其他非法手段補足資料的問題。這兩種行為都違背了資料和工程實際相符合的原則,雖然在其后通過其他正式檢測手段達到合格標準,但違反施工程序操作,增加了施工質量控制的風險。
8.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以及工序質量的控制不按規定程序進行。由于施工單位內部質量控制機制不夠完善,質量保證體系不能有效運行,其自檢質量頗值懷疑,難免給工程帶來隱患。
9.整改項目的執行施工內部管理不嚴,不能有效發揮“四不放過”作用,對某些非關關鍵的質量問題上,存在應付建設方與監理的消極面,專抓漏子,一旦疏忽則放棄整改。
10.不肯投入合理的資金進行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條件的建設,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和環保條件建設的三同時標準,施工場地的場容和作業環境難以達到標準要求,增加了工程質量管理的不穩定因素。往往施工方也不太重視工人的生活健康條件改善,在工人的福利、飲食、住宿、醫療等方面均存在缺陷。這些方面的問題不能及時妥善處理,會使工人有情緒化作業傾向,從而增大了工程質量缺陷或隱患的風險。
(二)監理單位存在的問題
監理最主要的工作內容應該放在三控兩管一協調(投資、質量、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組織協調)上。其職責分工應該具備和建設方單位統一籌劃、認真執行建設監理任務和對工程全面監督檢查等方面內容。
1.監理單位普遍存在監理人員經驗缺乏,專業配備不足的問題。
2.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等及自身的監理規劃以及按照工程進度分專業編制的監理細不夠重視,缺乏以計劃指導施工的意識,盲目監理,難以充分發揮監理在施工活動中的技術指導和規范管理、按章監督的作用。
3.對施工單位的材料進場的監督檢查,設備配置的投標書、合同等文件符合性以及設備本身合格性的檢查不夠嚴格。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旁站監理不夠嚴格,對施工單位錯做漏做的部分工作不能及時發覺。在隱蔽工程驗收上存在疏漏。對于工序、分項的交接控制不能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監督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監理的旁站檢查、平行檢測的作用。對此,唯一的對治辦法就是:認真。
4.對施工單位的質量問題的處理妥協性較重,問題處理講人情,不能果斷依據監理職權予以公正處理。
5.資料的把關不能和工程的實際聯系,認識不到資料在施工過程中的控制作用。疏于施工質量控制文件、報告報表的審核,存在應受監控的施工條件準備資料未充分,準許其進行相應的施工活動的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施工單位,使得施工資料難以完整準確反映工程實際情況。
(三)設計單位存在的問題
由于國家建設的飛速發展,設計單位的工作任務也較繁忙,從而引發設計人員工作任務重,進度要求緊,設計質量下降等問題。由于現場管理和設計方的聯系不緊密,不能滿足隨時的工程變更需要,勢必成為工程管理的一個隱患。因此現場設計問題的解決主要應保證工程建設期間,聯絡通訊方式可靠,問題解決及時,滿足施工連續作業的需要。
四、基建現場管理任務的實施
由于我國建設監理市場不完善,監理存在外部制約性和責任歸屬感不強、職權有限和作為第三方的利益損益波動較小等等情況。而在工程建設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是最大的利益矛盾體,作為建設方,要維護建設的利益,就必須站在建設的利益立場在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各個方面挑起監督責任。
針對前述施工存在的問題,在管理上建設方可以采取的對治方法有五法:預-預先籌劃、查-全面檢查、改-改正錯誤、評-檢查效果、助-旁從協助。
(一)針對施工單位的管理任務與實施
1.重抓安全管理和環保管理。在工程概預算中考慮必要的安全、環保投入并在合同中要求施工單位不得因優惠壓縮該部分費用的現場投入。除了要求施工單位的場容規范、文明施工外,建設方還應重點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從業者職業資格審查、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等內容進行督促執行,在安全隱患的“5定”和安全生產“6關”的落實上以及現場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安全檢查,電氣設備使用、腳手架模板施工等等問題上和監理、施工單位一道嚴格把關,督促落實安全預防措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查改結合,確?,F場安全。
2.推薦并輔助施工單位運用先進的管理經驗以合理利用資源,提高建設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要素的控制水平,爭取達到既節約施工成本,又提高建設目標期望值的目的。
3.努力完善施工管理中的獎罰辦法,運用合理的獎罰措施對施工單位的違反法律法規合同文件等行為進行激勵性糾偏。確保施工順利地朝著預期方向進行。
4.通過組織管理程序規范化及與各方關系的協調處理,推進管理的有序化、規范化。建立以預促防,以預促管的管理體系,在合理的工作流程中明確各方職權責,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5.深入施工現場,對現場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施工問題,深究問題原因,與參建各方共同探討問題解決方案,落實問題解決措施,把好驗收關,從技術上給予施工單位以支持,并在此中合理利用建設方職權,對質量問題的預防以及整改落實進行三階段控制,盡力保證工程趨向理想目標。
6.密切配合施工,加強縱橫向聯系,嚴肅認真對待施工過程中分項、分部、隱蔽工程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7.慎重對待工程變更,必要時進行多方案評優,力求以最少的代價和最好的效果完成必要的變更。
8.應施工單位的申報核實確認增加工程量。對于減少工程量,由于施工單位出于自己的利益立場,往往隱瞞實情,能不簽證盡量不出聯系單,對此,為了維護建設利益,建設方應主動要求和監理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確認,及時簽單留下書面依據。
9.在進度控制上,根據上級確定的進度任務和施工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嚴控里程碑事件,以大節不移,小節不濫的方針為指導,爭取在規定工期內完成任務。
(二)我方面向監理單位的任務與實施
對監理方,建設方應“防督結合”(防止違法違規與施工單位供貨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督促執行監理義務), “獎罰并行”(通過監理對工程質量保證的貢獻、對建設投資的節約程度,進度的保證程度等適當給予獎勵,對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當等行為給予適當處罰)。重點依據監理的工作內容,針對工程監理的實際情況,通過對現場的深入了解,在全面執行管理任務的過程中,對比檢查監理的工作,重點通過監理的聯系單簽認、監理通知單簽發和現場工作的檢查工作等評價,并依據其監理作用發揮的大小、正常與否適當采取一定的激勵措施,以此提高監理工作質量。
(三)基本建設現場管理組面向設計單位的任務與實施
在施工現場出現設計的問題時,通過對設計更改的經濟技術合理性的監控來決策實施管理任務。主要依據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經濟措施制約設計單位,督促設計單位提高設計質量,并使其工作與現場施工緊密聯系,滿足施工即時性更改的需要。
五、總 述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方上建筑市場不十分規范,難以完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行業規定進行建設,這種現象也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力量薄弱、質監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水”有關。
隨著對安全重視程度的提高,施工單位在結構上的用材及質量監控都較嚴格。相反,為了盈利,施工單位必然另辟蹊徑,謀取利益。于是在裝飾工程和水電設備安裝等不影響結構安全的分部分項上,就難免出現摻水現象,在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完善、工機料等資源的投入也會偏于保守甚至出現應投入的不予投入,以求最大限度的滿足施工單位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