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
在工程建設階段,有可能發生索賠,但發生索賠最集中、處理難度最復雜的情況發生在施工階段,因此,通常所說的工程建設索賠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賠。
索賠是合同執行階段一種避免風險的方法,同時也是避免風險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設索賠在國際建筑市場上是承包商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許多工程項目通過成功的索賠,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達到工程造價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賠甚至超過了工程合同額本身。
G2011事例
青島青新高速公路是國家高速公路青銀線的聯絡線G2011,全長94.276公里,路基寬28米,雙向四車道,共分11個合同段,工程于2005年4月開工建設,全部工程于2008年12月建成通車。其中一合同段位于青島即墨,全長6.0公里,路基填方160萬立方米,大橋1座;互通立交1座;分離式立交5座;通道6座;涵洞7道。合同總價16400萬元。
由于該合同段占用了部隊土地,屬歷史遺留問題,按高速公路土地補償標準無法解決,因此涉及一公里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索賠關鍵事項文/邱加寧 孫 勇 牛 磊橋涵、排水、防護等無法正常開工,工期拖了近一年,橋梁樁基施工存在幾次進出場的情況,致使應于2007年12月通車的項目延長至2008年12月才通車。針對這種情況,一合同項目部按合同規定向駐地監理處上報了由于部隊占地影響索賠意向通知書,監理處按合同規定予以受理,但之后發生的對當地村莊的影響,由于承包人沒有及時向監理處打索賠意向通知書,視為無效索賠,監理未予受理。
由于該索賠時間較長,涉及項目較多,加之2008年材料大幅上漲,增加了索賠難度。鑒于此,業主停止了原瀝青供貨合同,將該合同段瀝青供應重新招標,瀝青漲價風險由業主全部承擔。即使這樣,監理所確定的索賠金額與承包人的期望值相差懸殊,承包人無法接受,索賠工作一度處于僵持階段。為迅速解決這一問題,業主組織總監辦、駐地監理處、承包人召開了幾次協調會議,全面分析了索賠產生的原因、背景,停工時間、項目,明確了業主對索賠問題的態度,基本確定了索賠項目、原則、標準,最終達成了索賠意見。
K4+397分離式立交
該費用主要指影響范圍內K4+397分離式立交4臺鉆機、2臺電焊機、搶工期增加周轉材料、人員等費用。
30型電動沖擊鉆機4臺、30K VA以內交流電焊機2臺,停滯天數224天。臺班費用按交通部交公路發【1996】610號《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取定;停滯費按山東省建設廳魯建標字【2003】20號關于發布《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計算規則》的規定:機械停滯費=臺班折舊費+臺班人工費+臺班其他費用公式計算。
看守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補償(當地市場價格),共4人,停滯224天。橋梁搶工期由于兩幅現澆梁同時施工,需增加60人,按照四川隊伍火車加汽車方式增加差旅費。
因K4+397兩幅同時施工模板、外模方木、方木、墊板、工字鋼按一次性攤銷并扣除折舊處理單價取定。
地材價差
因部隊土地問題未解決,造成部隊段原計劃2007年底完成的部分項目在2008年才開工,而2008年地材價格相對2007年大幅上漲,按合同規定全部地材在合同執行期間不進行價格指數調整。因此,需對該停滯段工程包括結構碎石、中粗砂、砂礫、片石、風化料、路面用石灰巖、玄武巖進行差價補償。具體為按2008年實際發生的地材價格與2007年相應的地材價差及該段工程數量進行計算,(2007年的地材價格參照相近合同段的單價及一合同提供的發票價綜合考慮;2008年單價參考一合同提供發票及實際調查的單價綜合考慮)。
路面價格調整
根據交通部交公路發【2003】94號《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之《合同通用條款》70.3款“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工期內完成本合同工程,則在該交工日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價格調整計算應采用該交工日期所在年份的價格指數作為當期價格指數”規定,一合同路面全部為2008年施工,交工驗收也在2008年底進行,因此全部路面工程應按2008年青島市統計局提供的統計資料中各項相關價格的環比指數進行調整。
現場管理費
由于部隊占地問題無法確定具體解決的時間,因此部分工程在停滯過程中,業主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投入的技術、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待命,這樣就增加了現場管理費用。
由于項目部管理費不好界定,加之投標時業主未要求上報單價分析資料,現場管理費中包括的單項費用如主副食運費補貼、職工探親路費、職工取暖補貼等無法取定。為此只能以該段的分項產值(扣除利潤和稅金),按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概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2號規定的一類地區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率進行計算。
其中部隊段主體工程按正常工期計劃為560天,延期224天,則該部分增加管理費為:787163/560*224=320488元。
通過最終談判,確定的索賠金額為328萬元,為承包人索賠報告的三分之一,承包人之所以能夠接受,其主要原因在于:
部分停工承包人沒有及時上報索賠意向書,使索賠失效。
承包人機械停滯費計算有誤;
路面價格調整包含了業主所供瀝青費用。因該費用風險已由業主全部承擔。
通過這個索賠實例,筆者認為索賠工作關鍵在于程序的完整性,規范性,主要表現在:
承包商正式提出索賠申請后,立即準備充分詳細的支持資料,并提出全面的索賠證據資料和累計索賠款額報送監理工程師,同時抄送業主,符合了合同條款的相關規定即產生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的原因確實不是承包商自身造成的;與合同相比確認已經造成了項目的額外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依據合同規定確實不是由承包商應該承擔的風險;承包商確實在事件發生有效時限內提出書面的索賠意向通知。
監理工程師正式收到索賠信函后,立即研究了承包商的索賠資料、確認責任歸屬問題,剔出其不合理部分,擬定出自己計算的合理索賠款額和工期延誤天數。索賠資料確認后,監理工程師約定承包商就具體問題進行了多次談判,由于就索賠費用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監理工程師確定了一個索賠價格并及時報告了業主,在業主協調下,通過多次談判達成了一致。
通過對青新高速公路索賠工作的探討,筆者認為工程索賠是合同各方的正當權利和要求,重視并認清工程索賠的原則和程序,嚴格按國際慣例采取有效方法來實施索賠,是高速公路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承包人只有提高合同意識、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出現索賠事件不失時機地申請索賠,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促進索賠工作的發展。同時它也是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之間一項正常的、大量發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合情合理的行為。其關鍵在于如何使索賠程序規范、完整、細致;如何掌握索賠技巧、談判策略;如何做好索賠工作,減少和避免經濟糾紛的發生,這些是合同管理者應重點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