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工程價格指數是根據浙江省交通廳鑒定通過的《公路工程價格指數研究》(浙交鑒字[2002] 20號)的研究成果進行統計而得,供我省公路工程的價格調整、合同價格結算依據。
以往我省公路工程項目一直采用省統計局統計年鑒中發布的“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但該指數以工業與民用建筑為主,很難反映公路工程專業特點。如有的因子缺項,有的因子在材料的構成和歸類上與公路工程嚴重地不一致,特別是瀝青等公路的主要用材,卻沒有反映。根據交通部發布的2003版《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規定,凡是預期工期在24個月以上(國際招標項目一般在18個月以上)者,在合同執行期間,由于人工和材料的價格漲落因素應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因此,根據公路工程專業的特點,對我省公路工程價格指數進行研究,并建立公路工程專業的價格指數體系。
浙江省交通廳工程定額站(協作單位衢州市交通工程定額站)向省交通廳申報了“公路工程價格指數研究”的課題。對我省公路工程概算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匯總,共搜集全省9條高速公路、11條一、二級公路的造價資料,積累了大量的基礎數據。分別按照勞務、機械、鋼材、水泥、木料、地方材料、瀝青和其他材料等八項進行分類統計分析,進行適當取舍后,確定了公路工程價格指數各因子的百公里基本量,建立了我省公路工程價格指數的數學模型。該成果由交通廳鑒定通過認為,填補了國內的空白,屬國內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