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市政、房建工程建設,雖然同為工程建設,但是對于試驗檢測工作而言,兩者各有監督管理規定,差別較大。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督管理的工程,沒有監理平行試驗,但對監理取樣見證的要求比交通運輸部嚴格得多。
他們要求監理機構設定專人進行取樣見證,送檢見證單上取樣見證人要按指紋并加蓋其取樣見證專用章,還要對送檢和試驗過程全程錄像。他們規定,試驗檢測單位一個縣級市設置一家,歸口當地建委和質量監督站管理,其職能性、公正性較強,不強調經營性和贏利性。
交通運輸部監督管理的工程,有監理平行試驗要求,且比較重視,監理機構平行檢測頻率也有明確規定,對于路橋工程的平行試驗數量為施工單位試驗檢測數量的 20%,水運工程為10%(個別省份為 20%),而對取樣見證和送檢、試驗過程的要求不是特別嚴格。一般來說,施工企業都有試驗檢測單位,如一航二公司水工試驗中心、中建筑港水工試驗中心;大部分監理企業也有試驗檢測單位,但水運監理企業幾乎沒有,常進行外部委托試驗。這類試驗機構提供的多是經營性、贏利性服務,弱化了其職能性和公正性。
《山東省公路水運工程工地試驗室標準化建設與管理手冊》規定,“本指南適用于國家及省審批、核準和列入國家及省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重點工程的工地試驗室;國省道路網新建、改建、農村公路、地方小型水運建設項目的工地試驗室的可參照執行”。從中可見,小型水運建設項目也會被要求建立工地試驗室。這樣,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設置工地試驗室,容易造成試驗檢測人員、試驗檢測設備等資源浪費。《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的若干意見》強調,“著力解決工地試驗室人員結構不穩定、責任感不強、短期行為等問題”,都能說明各級主管部門對此工作的重視。筆者認為,工地試驗室是為某項工程服務的,肯定屬于短期行為,也就容易出現試驗檢測人員結構不穩定、責任感不強等問題,工地試驗室標準要求卻很高(試驗室面積、人員數量、持證率、設備等),這種不切實際的高標準、高配置要求,很容易造成企業造假,也很容易導致職能管理部門滋生腐敗現象。眾說周知,我國交通建設監理行業面臨的困境是地位低、待遇低、風險大、責任大、事務多,有的業主用國家公布的監理收費標準的十分之一的監理價目在網上招標,卻要求監理企業有很高的信用評價(招標文件要求過多的持證人員、過多的高職稱人員,而艱難維持的監理行業不可能招到那么多持證的、高職稱的人員),建設高標準的監理工地試驗室,這些表面的高標準嚴要求,其實是在“逼”企業造假,從而滋生職能權力部門腐敗現象,嚴重地攪亂了交通建設市場。
通過以上對比可見,沒有監理平行試驗,可以節省平行試驗檢測費,同時通過嚴格試驗檢測單位的設置和取樣見證、送檢和試驗過程,充分實現其職能性、公正性。筆者認為,取消平行試驗對于試驗檢測的監督管理辦法而言,更務實、更科學、更節約,效果更可靠。
過度強調平行試驗,增加了很多重復勞動和費用開支,且因為試驗檢測單位極有可能存在的經營性、贏利性色彩,試驗的公正性就容易出問題。